高中红字读后感3000字

小编:何JW

纳撒尼尔・霍桑是美国19世纪影响最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和心理小说家。1804年7月4日出生于马萨诸塞州塞勒姆镇一个没落的世家。他的祖辈之中有人曾参与清教徒迫害异端的事件,为著名的1692年“塞勒姆驱巫案”的3名法官之一。这段历史对霍桑的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霍桑的父亲是一名船长,在他4岁时去世。1821年霍桑在亲戚资助下进入博多因学院,同学中有诗人朗费罗与后来当选为总统的皮尔斯等。1825年大学毕业,回到塞勒姆镇,从事写作。他曾匿名发表长篇小说《范肖》(1828)和几十个短篇作品,陆续出版短篇小说集《古宅青苔》(1843)、《雪影》(1851)等,逐渐得到重视和好评。

1836年和1846年霍桑曾两度在海关任职,1841年曾参加超验主义者创办的布鲁克农场。他于1842年结婚,在康科德村居住,结识了作家爱默生、梭罗等人。1848年由于政见与当局不同,失去海关的职务,便致力于创作活动,写出了他最重要的长篇小说《红字》(1850)。这部作品以殖民地时期新英格兰生活为背景,描写一个受不合理的婚姻束缚的少妇犯了为加尔文教派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地社会中的某些黑暗。作者细致地描写了经过长期赎罪而在精神上自新的少妇海斯特・白兰,长期受到信仰和良心的责备而终于坦白承认了罪过的狄姆斯台尔牧师,以及满怀复仇心理以至完全丧失人性的白兰的丈夫罗杰,层层深入地探究有关罪恶和人性的各种道德、哲理问题。小说以监狱和玫瑰花开场,以墓地结束,充满丰富的象征意义。

作为霍桑的代表作,《红字》最典型的体现了霍桑对待清教有着矛盾性这一特征。在这部作品中,他塑造了一个坚定而具有神奇般个性的女性――海斯特・白兰,由于和牧师丁梅斯代尔通奸,受到清教教会的谴责。她胸前被佩以红字“A”做为惩罚并当众受到辱骂和羞辱。红字“A”针针扎进了海斯特・白兰的心里,即使“把那个记号遮起来”,红字“A”是罪与罚的证明,是一个女人恶的体现。为了获得新生,海斯特・白兰公开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携带女儿在郊外的一间孤僻的茅屋里开始了“殉道”般漫长的救赎之路。在霍桑看来,海斯特・白兰是有罪的,她犯了当时社会所不能容忍的通奸罪,但更关键的是她的欺骗罪,她和齐灵沃斯达成了一种交换,即齐灵沃斯不再问孩子的父亲是谁,她也不向牧师暴露齐灵沃斯的真实身份。这样的手段是值得怀疑的,尽管是为了爱。海斯特・白兰的初衷是为了保护牧师丁梅斯代尔,但也给他带来了更大的痛苦。而她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自己的过失,以至于许多妇女向她倾诉自己内心的秘密,寻求安慰和忠告。“清教主义者认为,人拥有一种趋向于德性的自然倾向,不过,只有通过了某种‘训练’,人们才能可能达到德性的完美。”海斯特・白兰正是通过这种“训练”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所犯下的罪,“最终净化了她的灵魂”,“并造就出一个比她失去的更纯洁,更神圣的灵魂”。红字也不再是受辱和犯罪的耻辱火印,而是激励精神复活的标志和象征。

霍桑将海斯特追求自然人利益的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海斯特看来,追求爱情这是个人的事,与社会、道德、宗教无关。所以她形式上虽然接受了惩罚胸前佩带红色A字,而在思想上却“没有接受惩罚她的那些社会道德规范”。而且这一罪之罚的形式标志A字也被她绣得光彩夺目,并成为“她进入别的女人不敢涉足的领域的通行证”。

《红字》中丁梅斯代尔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人物。作为牧师,却于海斯兰・白兰有了私情,这对于上帝的道德观是一种背叛,更重要的是他没有承认罪行的勇气,当海斯特・白兰独自站在刑台上被人羞辱责骂,他却高高站在露天看台,笼罩在所有人的信任与崇拜下。为了保住地位和名声,他成了隐秘的罪人。他在欺骗了所有人以至于上帝之后,竟然继续从事牧师的工作,不能不说是对公众的不负责和对上帝的亵渎。在这种情况下,他选择了自我惩戒:用血淋淋的鞭子抽打自己,绝食反省悔悟,私下在自己的胸口烙上火红的红字“A”,“声音里已经含有一种忧郁预示着颓废的趋势了”,再加上齐灵沃斯把一个丈夫忌妒时的愤怒全部发泄在丁梅斯代尔身上,丁梅斯代尔的精神和肉体都濒于崩溃的边缘,并终于走向刑台,在荣誉的顶峰,彻底坦白了自己,用最后一口气展示了胸口上的红字,倒在海斯特・白兰的怀抱里,从此也就从那个解不开的结中解脱了出来。霍桑让丁梅斯代而受到了长达七年的灵与肉的折磨,这比公开受罚更为残忍。从这一点来看,丁梅斯德已成为清教教义的工具。霍桑想要表明为实现生命的意义的不朽是要做出相应的努力的,从而才能使无依的灵魂和有罪之身获得精神上的安定和肉体上的愉悦。

齐灵沃斯,是一个由受害者变为罪人的人。就他与海斯特・白兰的结合本身来说就是一种罪,因为这种婚姻是错误而不自然的。另外他的罪还表现在对丁梅斯代尔的复仇上,霍桑认为后者是道德上的罪。他不停的周旋在妻子和妻子情人之间,为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去侵害他人的灵魂、伤害他人的情感。复仇的种子深深的埋进了他的心里。他外表沉静温和,内心却有着深沉的恶毒。正如丁梅斯代尔所说:“海斯特,我们不是世界上最坏的罪人!世上还有一个人,他的罪孽与这个亵渎神圣的教士还要深重!他阴险的侵犯了一个不可侵犯的心。”然而,齐灵沃斯的生存是有赖于丁梅斯代尔的,一旦牧师死去之后,他也失去了活着意义,不到一年便萎缩的死去。罪恶深重的齐灵沃斯临死前将一笔数目可观的遗产留给了小珠儿,这一举动无疑包含了一定程度的悔悟。同时霍桑也向读者展示了一幅美好的图景:人与人之间是需要宽恕的,有罪之身同样可以净化自己不洁的灵魂,这也是能获得救赎的。

清教中人人都是有罪的,通过救赎来达到一种精神的超脱。我们能看到清教在净化人们灵魂的方面有着一定积极作用,但这毕竟是表层的。透过表层,我们也清楚的看到霍桑对清教有着自己的矛盾和疑惑,这是由于清教对人性压制的消极因素所决定的。

殖民地时期的社会在严酷的教权统治下,宗教与法律几乎等同,支配着人思想的不是个人的独立判断,而是教权。教权代替了人们的思考,教权代替了人们的判断。清教徒力图使社会宗教化,也许最初的动机是好的,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走向一种极端。当上帝的旨意成为某一部分权威的社会律令时,神性对人性的拯救就保不住在人为操作中丧失了本应具有的意义。在《红字》中,我们始终会感受到这种来自宗教压力的阴郁之气,也更直观的看到霍桑对清教伦理道德的怀疑与不满。

丁梅斯代尔,他是“一个真正的僧侣,一个真正的宗教家,他的敬畏的情感发展得很高,而且养成一种心境,可以自然而然的沿着信仰的道路猛烈前进”的人,但它又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着自然赋予的七情六欲,对宗教的笃信与对世俗生活的追求,是他成为宗教禁欲主义的牺牲品。当丁梅斯代尔与海斯特・白兰的事情败露后,他的思想陷入了复杂的矛盾之中,使精神与肉体越来越衰败。霍桑塑造了丁梅斯代尔这一有着神圣加挲却暗中破坏节律的僧侣形象就是进一步对清教虚伪进行了嘲讽和批判。我们更清楚地看到,在清教社会中,人们把人类最真挚的感情当成最大的禁忌和罪孽,要去压抑人性的欲求,道德修养越高的人就会渐渐具有越来越强的神性,而他所受的压抑的扭曲也就越来越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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